網路與青少年行為之研究
* 90年高雄醫學大學種子教師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補助
彭武德
高雄醫學大學醫學社會學與社會工作學系講師
彭武德(2003)網路與青少年行為之研究。兒童福利(4),185-207頁,民92年2月。
中文摘要
本研究的目的是想探討在網路盛行的時代環境下,青少年在與網路互動之後,其自我發展狀況是否受到不良影響?若有,則有那些因素是我們該注意以防治其不良影響的。故於90年5月間,採事後回溯的研究設計,針對高雄市的國中及高中,以立意取樣抽取五所學校共2113位學生,以班為單位進行集體施測。
研究架構是依據「人在情境中」的概念來探討各變項之間的關係。其變項可分成四大類,包括:一、青少年的人口變項:作為本研究的自變項,包括青少年的身高、體重、生病次數、體力、年級、性別等。二、青少年的家庭環境:包括家庭經濟狀況、父母學歷與父母職業以及家庭的溝通情形等。三、青少年因應環境的方式:作為本研究的中介變項,包括上網動機、上網行為、上網內容、網路人際交往。四、青少年與環境之互動結果:亦即其自我發展狀況,是本研究的依變項,包括青少年的偏差行為、正當休閒行為、人際適應不良、學業適應不良、自我適應不良、網路成癮等。
另外,本研究選出八個與青少年網路成癮最有關的變項,依其重要性排序為:1.交往朋友,2.上網時數,3.學業適應,4.情緒動機,5.網咖次數,6.人際適應,7.家庭溝通,8.正當休閒,其解釋力(調過後的R平方)為52.4%。。
最後本研究也提出一些建議給青少年及其家人、少年相關機構與實務工作者參考。
關鍵字:青少年、家庭溝通、上網行為、網路人際交往、自我發展、網路成癮
壹、緒論
一、研究源起
近代社會最大的衝擊應是所謂「e世代」的來臨,包括各種電腦、通訊及網路等商品不斷充斥著我們的生活。它不僅提供世人另一種溝通方式,也改變一些社會型態。對於喜歡追求時髳的青少年更造成一些身心發展上的衝擊。
在各級教育單位推動電腦應用教學、網路咖啡店的到處興設、個人擁有電腦的普及率高等環境因素下,上網人口也快速增加,其中青少年更是最大的族群。以「張老師」月刊於89年初在蕃薯藤網站所做的11,607份問卷調查而言,15歲到29歲的人就佔了87.3%(張老師月刊編輯部,2000)。網路號稱是第四大媒體,卻又有不同於一般媒體的特性,尤其更抓到某一些族群的胃口,往往令人在網路上流漣忘返。
網路已成為人與人之間一種新的溝通方式。自從「甲蟲」與「夏天」在網路的戀史出現,加上電視廣告的催化,讓愈來愈多人對網戀存有一分遐想。愛情本就有其魅力,加上網路的夢幻,更為愛情添了不少美麗與詭譎的色彩。網路的慝名性更為網戀提供更多神秘性、刺激性與危險性。一種在虛擬與真實之間游走的生活便誘惑著青少年情竇初開的心。有人認為「網裡的人可愛可親多了」(聯合報,88.2.3),或者人生的陷阱本就很多,加上網路的特性之後,這種愛情是好是壞,又有多少陷阱在其中,這是近年來頗令人擔心的問題。
網路很能吸引青少年,但能夠善用網路的青少年似乎不多,受到網路傷害的案件也屢屢呈現於媒體。不管是個人對網路的迷戀、失財、失身或是為情所傷。「網路交友,當心搭錯線,有心人士以此詐騙,籲網友勿以真實身分曝光」(中國時報,1999.10.27)「胖妹『虛擬』俏妞,網路詐財。高職生假冒台大研究生勾引異性網友,至少五被害人分別被騙一至六萬元」(中國時報,1999.10.27)。台大的椰林風情BBS站也時常傳出網友相互見面之後的結局。「第一次見面讓她失身,她痛不欲生」(報紙還以此做為斗大的標題),其後相繼有網友受騙上當的故事發生,不管是男是女。「見光死」、「原來他是一隻大恐龍」這類話題也不斷傳開來。有人更寧願從來沒見過對方,以保持心中對對方的那一份美好幻覺。網路上的文字表達成為很好的掩飾缺點的工具,讓個人以片面就相信了全部,於是乎常有人要歷經從天堂掉入地獄的痛苦。
在研究者參與高雄「張老師」的「網路諮商」服務四年多的個案經驗中發現,有人投訴說他的另一半原來和他甜蜜恩愛,但自從上網與別人聊天聊成癮之後,竟然要求享齊人之福否則即和原配分手,也令當事人相當苦惱。這不可不謂為網路所帶來的後遺症。
曾有多位家長打電話向研究者諮詢,因為其在就讀國中或高中的兒子因迷戀網路遊戲而致輟學在家。這種過度使用網路所帶來的「網路成癮症」也是一種值得關心的問題。研究者所認識的一位高中生網友就有類似的症狀。若只看他在網路上的言論,會認為他是一個能言善道的人,但在與他見面之後才發現,他竟是那麼怯於與人做面對面的接觸,僅能透過電腦鍵盤傳達自己的思想與感情。電腦與網路的盛行對他而言是幫助還是傷害?又將有多少人會步入他的後塵呢?這些社會事件促成研究者從事此研究的動機,希望了解網路對當今的青少年造成了什麼影響。
二、問題陳述
青少年的「上網行為」似乎會影響其自我的身心狀態及行為。從上網的地點來看,89年5月6日由高雄市政府所舉行的「網路咖啡店公聽會」中,對網路咖啡店的正反之爭可以看出端倪。因為有些商店變相經營並提供賭博、色情、電玩,且有些在網路咖啡店的青少年是輟學生、加上當時有青少年因為沒錢去網路咖啡店而行搶,市長認為這是青少年治安死角而停發執照申請。但網路所提供的知識性、趣味性及益智性等多種功能卻也因此而被抹煞掉。尤其對於在學校得不到成就的青少年,他們往往以飆車或入幫派做為其他成就感的來源。若能以網路咖啡店做為心情發洩及提供另一種成就感的場所,則其亦有存在的功能性,不應以偏概全地認為,網路咖啡店就是青少年犯罪的溫床。至於超過凌晨仍滯留在店內的青少年顯然有虞犯行為。但究竟是迷上網路而深夜不歸或是有其他背後因素才是主因,則仍有待加以探究。
青少年上網之後,究竟得到的是利多或是弊多呢?青少年漸漸擁有更多個人的時間,但有沒有人來教導青少年正確安排時間呢?依照社會控制理論,一個人若忙於工作或從事有益身心的休閒活動或運動,就比較不會有時間去思及或從事犯罪行為(王淑女,1995:108)。但青少年上網路時卻少有家長能夠陪同,往往是一群同學或單獨關上房門上網路,天真的家長會認為孩子跟上潮流是好事,但卻不知網路也是有好有壞的地方,懵懵懂懂的青少年在此又將學到什麼呢?因此,家人對於青少年上網路的關心程度或是管教方式也影響著網路所帶來的影響。
面對青少年接觸網路,家長所持的態度及關心討論的程度不同,亦將對青少年帶來不同的影響。只是父母對這種高科技產品,在自己也不懂的情況下,究竟該如何介入、又要介入到何種程度,這些都亟待詳加探究。
綜合上述,本研究主要是想探討目前的網路風潮對青少年的影響是什麼?青少年上網究竟是利多或是弊多?如何控制其為一種有利於青少年身心發展及適應環境的力量,而非污染來源。減少劣勢,增加優勢,以協助青少年適應時代及社會的轉變,避免向下沈淪,這正是一個從事青少年福利服務的學者及實務工作者所該關心的。故本研究的目的包括:
(一) 了解青少年在「上網行為」、「上網動機」、「上網內容」的現況。
(二) 了解青少年的人口變項與其「上網行為」、「上網動機」、「上網內容」及「網路人際交往」有何關係。
(三) 了解青少年的「上網行為」、「上網動機」、「網路人際交往」之間有何相關。
(四) 了解青少年的「上網行為」、「上網動機」、「網路人際交往」與「自我發展狀況」的關係。
(五) 了解青少年的「家庭溝通」與「自我發展狀況」的關係。
(六) 了解青少年「網路成癮」之可能因素有那些。
貳、 文獻探討
以社會工作「人在情境中」(Person in Situation)的概念架構而言,本研究的變項可分成四大類,包括:一、青少年的人口變項:作為本研究的自變項,包括青少年的身高、體重、生病次數、體力、年級、性別等。二、青少年所在的環境:包括社會媒體、社區、學校、家庭等四類。在此僅對家庭部份做評估,包括家庭背景、家庭經濟狀況、父母學歷與父母職業以及家庭的溝通情形等。三、青少年因應環境的方式:作為本研究的中介變項,包括上網動機、上網行為、上網內容、網路人際交往。四、青少年與環境之互動結果:亦即其自我發展狀況,是本研究的依變項。包括青少年的偏差行為、正當休閒行為、人際適應不良、學業適應不良、自我適應不良、網路成癮等。各個變項及其相關的研究摘要彙整如下:
一. 上網行為
「上網行為」在本研究中是專門指受試者與網路之間的互動行為及其使用時的背景環境狀態。就「地點」而言,「最常上網地點」應以「網路咖啡店」與家中為兩大重鎮。尤以網咖曾被認為與是與犯罪畫上等號的地方,故應特別關心青少年每週上網咖的「次數」與「時數」。中國時報(2000)的報導指出,「漫畫休閒館」與「網路遊戲館」近年來以黑馬之姿竄起,擄獲了廣大青少年的心,歸咎原因是這些地點消費便宜且隱蔽性高。然而,少數青少年就利用這種特色,在內從事不法勾當,警方頭疼,也令業者苦惱。因此在此處上網的青少年是否其犯罪或偏差行為也較多,值得注意。
就「時間」而言,「上網時段、家人規定時段、平均每週上網時數、父母規定每週上網時數」等都是可能影響其行為的變項。如果青少年只能趁著父母都睡了之後才在半夜偷偷地爬起來,則可以想見其在網路上所做的事也不會太光榮,接著其隔天的課業勢必受到影響,接下來可能又是一連串的惡性循環。故青少年利用那一種時段上網,又在網路上停留多久,這些都可能是很重要的參考指標。
就「人」的部份而言,陪伴青少年上網的「人選」與「人數的多少」或許會影響個人上網的動機、所看的內容及與那些網友作何類型的互動,間接也干預網路對青少年的影響。以青少年喜歡追求同儕認同的特性而言,和同儕一起上網的人應會佔大多數,除非在使用電腦與網路的技術上仍需成人的協助,否則也許會更喜歡單獨上網,以方便其從事更個人性和隱私性的活動。
另外,青少年如果是一群人一起上網會做什麼呢?交朋友、泡妞、看精采的(指色情圖文)、或是玩網路連線遊戲,這些也都是有可能的。但根據青少年的團體動力傾向來判斷,青少年的同儕團體,其行為若非傾向更追求刺激性的滿足,否則就是更加保守,研究者認為前者的成分應是居多的。郭峰淵(2000)的研究指出,青少年在網路咖啡館從事的活動不外二種:上網及打連線遊戲;上網部分又以聊天者居多,連線遊戲的部分則常看到店內的青少年分為不同區域彼此作戰,一場遊戲可持續半小時到數小時之久,端看遊戲的複雜度。
二. 上網動機
「上網動機」是指青少年出於何種需要而上網,意即受試者預期能透過與網路的互動得到某方面的滿足。在此將之區分為六類,包括休閒動機、工具動機、社交動機、情緒動機、性愛動機、買賣動機。
新佛洛依德學派(Neo-Freudian)的Sullivan認為「人際需求的滿足對個體的發展最為重要」,且青少年在其性心理發展階段之中,剛開始會在同性間發展出特定、親密的人際關係,其次是將興趣轉移到異性朋友上以追求性衝動的滿足。最後則必須解決前兩者之間的衝突(黃德祥,1994:70-71)。依此而論,社交、情緒與性愛動機可能會佔上風。而網路這個彼此見不到面的場所,對於容易害羞、緊張的青少年而言,不僅可免除面對面時的尷尬和緊張,更可滿足其交到許多朋友甚至是知心朋友的親密需求。Suler(1998)則提出網路可滿足的四個重點,包括;一、身份的實驗和探索,二、親密與歸屬感,三、與父母家人間的分離,四、發洩挫折的管道。
據中國時報(2000.5.14)的調查,大專青年上網是為了網路慰藉者有71%、參與網路的志工與貢獻者有69%、為了交朋友的有68%、為了網路戀情的有63%、虛擬社群的則有55%;最想上網交朋友的,男性有47%,女性21%。
網路也是一個資訊寶庫,提供許多青少年獲得訊息、尋找資源或解答疑惑的管道,例如利用搜尋引擎找尋一些自己所要的東西。甚至有許多訊息比教科書還新,且更符合時勢潮流,無怪乎愛追求時髦的青少年喜歡上網。因此網路也可提供工具動機的滿足。
有時候網路上的朋友讓青少年在情緒低潮時有人可談,因為有些人會很願意照顧青少年朋友,保護他們,盡自己所能的幫助他們,他們就好像是青少年的社會支持網絡,在青少年感覺與週遭人相處不來時,這種線上的支持和情感的寄託可能會是一個很好的避風港。就像有一些官方或民間的機構使用BBS或e-mail來做為提供諮商諮詢的管道,如救國團「張老師」、生命線等。其可提供較多情緒性動機的滿足。而網路虛擬的特性,滿足人類愛幻想的需求。而青少年正是愛作夢的一群,網路提供這個讓他美夢成真或者幻想的機會。郭峰淵(2000)認為:「網路可以讓人偽裝成另一個全新的角色,它可以是風流倜儻的,也可以是溫柔婉約的,這樣的虛擬角色的扮演,對於壓力的抒解有正面的效應。」郭峰淵(2000)教授認為,有些位於劣勢的青少年得不到太多社會關懷與支援,於是集結同好,將現實生活中不滿與壓抑互相宣洩。他在民國89年對高雄市網路咖啡館所做的研究發現,裡面的人口以青少年居多,這些青少年中,又以中輟生居多。這些能讓青少年暫時打破標籤束縛的方式之一就是虛擬一個世界,在這個世界中,他能擁有更好的標籤,更高的評價;這些「成就」都是他們在現實的社會文化中所不可能被滿足的。由此觀之,某類族群也許有其特殊需要而將網路視為一個可以談心、抒發心事的管道。
以網路做為買賣商品或從事性愛的管道者應仍存在。例如有些人從網路看到展示的商品而加以購買,但以國高中生的財力水準而言可能無法做太多這樣的事,而性愛行為則可能是最令青少年好奇甚至想嚐試的需求,但想歸想,真正有如此做的青少年也許少了很多。
三. 上網內容
「上網內容」:指受試者上網時所瀏覽各種內容或使用各種上網軟體連上網路的頻率。可透過各種網路連線軟體,例如BBS(或web-BBS), E-mail(或Mailing list), WWW Homepage, Talk, Chat, ICQ, I-phone, Net meeting等,而得到不同的資訊。其中,WWW網頁應是目前最多人使用的方式。但所瀏灠的圖文則區分成「色情圖文」與「一般圖文」,以便區分。
交大電算中心組長劉大川(2000)指出,比對現實社會與網路,網路色情比重並未明顯偏高,網路色情問題比現實社會嚴重,不外乎是因為網路無國界,網路傳播快速,網路使用者集中在年輕族群,社會約束機制在網路還未形成,網路使用者坐在螢幕之後,有較高的私密性,本性比較容易顯現。
BBS則是提供各種主題公開討論的專區。許多青少年會針對其有興趣的主題經常至該板面瀏覽,甚至也有許多人國高中學生身兼版主一職,則其在網路的投入將相對增多。「一對一聊天」(Talk)、「和認識的朋友在網路上聊天」(ICQ)、「聊天室」(Chat)等三種方式可以說是要認識網友的好途徑。ICQ可以隨時上網查詢一些朋友是否也在網路上,並進而邀約對方進到「一對一聊天」(Talk)的網路對話室,不限於空間與時間,也不必擔心自己的言詞笨拙。在這裡,青少年也可以盡情地揮灑自己想要的個性,進而有其談吐與氣質。而Chat則可容納多人同時談天,是讓青少年哈拉或打發無聊的好地方。
四. 網路人際交往
「網路人際交往」是指個人透過網路與另一人有友誼的、性愛的或買賣的其中一種行為的頻率。在此區分為「交往朋友」、「交往性愛」與「交往買賣」等三部份。
(一) 「交往朋友」是指個人透過網路做聊天、打屁、或純粹是志趣相投的交往,而不涉及其他男女感情與商業氣息。一方面可以打發無聊時間,另一方面在心情不好時也許正可以和這位「陌生又熟悉」的網友吐露一下自己青春期的萬千心事,並尋求支持,這或許也是調解心情的好方法。
(二) 「交往性愛」是專指透過網路而進行的戀情或性行為。時下許多少年似乎多少有這樣的憧憬。在網路人際交往的開始,有許多人是想要結交異性朋友,就會直接探問對方的性別,當發現不是所要的性別時,經常會立刻不留情地離開。但如果談得來,就有可能產生一段令人嚮往的網路變情。「甲蟲與夏天」的故事即是這種浪漫的產品。網友可以用一對一、隱密的方式結交朋友、談心等,常帶來許多真實生活無法彌補的浪漫感覺,甚至有些平淡的戀情也容易被此種感覺戰勝,進而取代了原先的交往對象。
(三) 「交往買賣」則是指透過網路進行金錢或貨物的交易,不管是買方或賣方。買賣的東西已無所不包,除了傳統的電腦相關產品以外,買賣二手貨或是其他流行的貨物都有可能,就連性交易也是其一。
五. 家庭溝通
「家庭溝通」:是指在最近半年內,受試者家人與青少年討論一般話題、網路及電腦相關話題之行為次數。其所討論的主題則以網路或電腦相關事務之話題為主,例如,青少年在過度沈溺網路之時,可能引發家人的相關討論,包括:使用時間過長屢勸不聽、浪費錢、作息不正常、電話佔線打不進來等問題。而以一般話題為輔助,包括:生活作息、飲食習慣、上課時間、學業成績等。
青少年是正由不成熟邁向成熟的過程,其行為難免會有欠缺思慮而不成熟之處。尤其在面對複雜的網路環境時,如果沒有家人的關心、討論與支持,而任由青少年自行摸索和嚐試錯誤,則較可能會對青少年有一些不良影響。不管青少年有無能力上網,家人對於青少年上網的一句關心與請教都有可能是防止他步入歧途的一條繩索。如同社會抑制理論所言,家庭對個人的情感與任務上的連結都將會是阻止他犯罪的一項抑制因素。
六. 網路對青少年自我發展狀況的影響
網路對青少年的影響可謂相當全面,從好的到不好的都有。本研究即希望以行為症狀或問題篩檢的方式找出青少年可能受到的負面影響,並以「自我發展狀況」為統稱。Suler(1998)提到的正面效果有:一、得到不被篩選過或控制的資訊,二、得到全球性的視野,三、探索社交技能和個人身分,四、在網路中得到歸屬感與被認同,五、可得到網路性愛經驗:無罪惡感也不會激怒父母,六、找到成人的知己。研究者則認為有以下層面:
(一) 有較多的偏差行為:包括深夜不歸、逗留在不正當的休閒場所、違反校規、翹課、逃學等。喜歡到網咖上網者顯然較容易有這些問題。且上網動機較有工具性者亦較不容易受網路誘惑而致流連忘返。另外,更嚴重的情況是,網路的流行也使得青少年更容易成為網路犯罪的加害人或被害人,例如透過網路交友而有性虐待、約會強暴、騙財騙色、結夥飆車、搶錢、甚至攻擊警察等犯罪行為,但此一部份行為因為只出現在少數人身上,故本研究不予列入測量範圍。
(二) 對正當休閒行為的影響:「正當休閒行為」是指一切有益於身心的課外活動,包括動態與靜態的。一般說來,以課業為主的學生生活,上網算是一種課餘的休閒活動。但網路雖然提供更多樣、活潑有趣且便利的資訊管道,卻令許多青少年放棄其他的興趣,變成天天只喜歡坐在電腦前面,而較少有直接與外界接觸的機會,例如走出戶外接觸大自然或體驗真實人際互動的機會,以致影響其個人的身心發展與生活重心的平衡。一些研究(許春金,1988;Simon and Robertson, 1989;Thornberry,1984; 王淑女,1983,1993)指出,不正當休閒活動的參與是導致犯罪行為的主要原因之一。另一些研究(Hirschi,1969; Agnew and Peterson, 1989)也發現青少年犯罪和參與無人督導的社會活動、與同儕一起從事的休閒活動成正相關。但研究者無意將網路列為「不正當」的一種,只是想從更多元的角度來看青少年投入網路之後,其所從事的方式與所產生的結果會與其他休閒行為產生排擠效應(負相關)抑或是相輔相成(正相關)的效果。
(三) 對個人價值觀的影響:個人價值觀是指個人在選擇生活方式上的偏好。最值得重視的應是性愛、金錢、生命意義等價值觀。例如經常觀看網路色情、性變態將影響個人使其具有較不社會化的價值觀至是變態的偏好。例如戀動物癖的青少年認同自己行為或人獸交、或是產生對女性的「強暴」迷思、「性癮患者」、戀童癖等。而「網路一夜情」或「感情玩家」的流行更直接衝擊個人的性愛價值觀,進而易有性道德低落與性行為泛濫等問題。而若青少年吸收到過多灰色人生觀的資訊,則對生命意義也可能產生較較向的看法。由於網路的包羅萬象,其影響的層面也相對多元而複雜,故在此研究中將不予探究。
(四) 對人際適應的影響:「網路成癮」的人可能伴隨著有人際關係疏離與溝通技巧不良等相關的症狀。由於網路的匿名特性,青少年也可以在網路中說些不尊敬、猥褻和侮辱的話,而不必負多大的責任,這對其溝通能力來說也許是壞處,但青少年若是能經常整理自己的思緒並發表其文章在網路上,則其表達能力又將得到改善。如同Suler(1998)認為,在網路中和各式各樣的人相處,會增加青少年的社交能力,而這些能力也許會帶到他們的現實生活中。
(五) 對學業適應的影響:青少年上網可能也會影響到其學業的適應。例如可能有較多逃學或翹課的行為,其學業成績也可能較低。但兩者在發生的先後順序上則有可能是「互為因果」的惡性循環所造成的。亦即,有人可能是無法從成績得到肯定,於是到網路上尋求;而另一種則是原本成績還不錯,卻被過度的網路涉入行為所拖累。
(六) 對自我適應的影響:主要是指個人在面對情緒與壓力的調適情形。包括在情緒上容易陷入低潮、想法較悲觀、無法適當的抒解壓力或容易緊張等。這些都有可能因為過度習於「人機關係」而產生。
(七) 網路成癮:或稱「網路成癮症候群」。周倩與楊台恩(1998)認為,網路成癮是一種重複地使用網路所導致的一種慢性或週期性的著迷狀態,並帶來難以抗拒的再度使用慾望。對於上網所帶來的快感一直有生理與心理上的依賴。當匿名性及便利性網路使用帶給使用者心理上的快感時,不斷獲得的快感經驗使其逐漸著迷,然後失去「時間感」,使用的時間愈來愈長而不自知,這樣不斷的反覆循環,加重對網路的依賴,最後形成對網路成癮的現象。
網路成癮者可能會過份忽略真實世界的人際關係,整天逃遁到網路上。並將所有的身分認同放置在網路的身分上,藉此逃避真實世界生活的壓力,就如同寧願停留在夢幻當中而不願醒來的人一樣。以佛洛依德的心理分析理論而言,此個體之本我(id)得到過度的發展,拒絕了超我(superego)背後社會壓力的約制。自我(ego)的功能則可能無法健全發展而致萎縮,無法依據現實的要求來調節本我與超我之間的緊張關係,因而造成個人的不適應。
在陳淑惠(1998)的研究中發現,一般學生與高危險群學生當中,男女具有不同的差異型態。在一般學生當中,無論是上網經驗、每週上網時間、及沉迷得分均呈現男性多於女性的型態,男學生較多因上網而造成人際、健康及時間管理之問題,在耐受性、強迫性上網、戒斷反應等症狀傾向上則無異於女性學生。但是,在高危險群學生中,男性除了上網經驗較長、因上網而造成較多的時間管理問題外,無論是每週上網時間、沉迷或沉迷症狀均無異於女性。
交通大學傳播管理研究所的周倩教授與蕭銘鈞針對國內12所大學,910位大學生的有效問卷結果顯示,其中有54位學生被界定為網路成癮者,與非成癮者比較起來,他們會花三倍的時間上網,花更多時間在各種BBS,WWW,E-mail及遊戲上。「成癮組」認為網路對他們的負向衝擊比較是出現在其學業及日常生活上。此研究也發現,預測網路成癮最有力的指標是溝通快感程度、接著是BBS的使用時數、性、滿意程度以及E-mail 的使用時數。(Chou, C., & Hsiao, M. C. 2000)
參、 研究方法
一. 研究架構
圖一 研究架構圖
二. 研究假設
依據研究架構而來的假設可分成下列六類,詳細的假設則由研究結果直接呈現,在此不重複列舉。
1. 青少年的人口變項與上網行為、上網動機有關。
2. 青少年的人口變項與上網內容、網路人際交往行為有關。
3. 青少年的家庭溝通程度與其上網內容、網路人際交往行為有關。
4. 青少年的上網行為、上網動機與其自我發展狀況、網路成癮程度有關。
5. 青少年的上網內容、網路人際交往行為與其自我發展狀況、網路成癮程度有關。
6. 青少年的家庭溝通程度與其自我發展狀況、網路成癮程度有關。
三. 變項操作性定義與測量工具:本問卷在「上網動機」、「網路人際交往」、「家庭溝通」、「自我發展狀況」等主要變項上是採用Likert式總加量表法,由研究者參考相關文獻,以多個封閉式問題組成結構式問卷。以主觀自陳式量表的方式,由受試者不具名自行評定其在各方面的值。其操作性定義及測量方式如下:
(一)「人口變項」:包括性別、年級、身高、體重、身體狀況、生病次數、家庭經濟、父親職業、母親職業、父親學歷、母親學歷、居住狀況、每週零用錢。
(二)「上網行為」:是指受試者與網路之間的互動行為及其使用時的背景環境狀態。包括的變項有「上網年數、上網時段、家人規定時段、平均每週上網時數、父母規定每週上網時數、最常上網的地點、每週上網咖的次數、平均每次待在網咖的時數、家中最常陪伴上網者、最喜歡和誰一起上網、通常上網人數」。
(三)「上網動機」是指青少年出於何種需要而上網,意即受試者預期能透過與網路的互動得到某方面的滿足。分成六類並分別以一至三題代表該類動機。包括1.休閒動機:為了休閒、無聊;2.工具動機:為了寫作業、為了找資料;3.社交動機:想找人聊天、想交朋友;4.情緒動機:心情不好、有壓力的時候、想逃離這世界;5.性愛動機:想獲得愛情、滿足性需求;6.買賣動機:買賣東西。受試者對該句話的同意程度則分別以0代表「沒有」、1代表「偶爾如此」、2代表「常常如此」、3代表「總是如此」。分數愈高,代表該類動機愈強。
(四)「上網內容」:指受試者上網時所瀏覽各種內容或使用各種上網軟體連上網路的頻率。包括14種內容(詳見研究結果)。受試者對該題目的同意程度則分別以0代表「沒有使用過」、1代表「偶爾如此」、2代表「常常如此」、3代表「總是如此」。
(五)「網路人際交往」是指個人透過網路與另一人有友誼的、性愛的或買賣的其中一種行為的頻率。同樣以0代表「沒有使用過」、1代表「偶爾如此」、2代表「常常如此」、3代表「總是如此」。分數愈高,代表受試者從事該類行為的頻率愈高。可分三類:
1 「交往朋友」有九題包括:從網路認識同性朋友、從網路認識異性朋友、打屁聊天、談心事、和網友相約見面、尋求網友的幫忙、借錢或物品給網友、幫助網友、和網友一起出遊或玩樂。
2 「交往性愛」有五題包括:和網友成為男女朋友的關係、和網友牽手、和網友接吻、和網友愛撫、和網友性交。
3 「交往買賣」有三題包括:和網友發生性交易、和網友買賣合法物品、和網友買賣非法物品。
(六)「家庭溝通」:是指在最近半年內,受試者家人與青少年討論一般話題、網路及電腦相關話題之行為次數。「沒有討論過」者圈選0,「偶爾會討論」者圈選1,「常常會討論」者圈選2,「總是會討論」者圈選3。其題目包括兩類:
1 一般話題有四題,包括:生活作息、飲食習慣、上課時間、學業成績
2 網路及電腦相關話題有十二題,包括:電腦設備的購買或維修、打電腦鍵盤的聲音、電腦擺放的位置、上網時段、上網時間的多少、上網的電話費及網路月租費、上網所看的內容、網頁內容的安全性或分級、如何上網、去網路咖啡店、佔用電話線、與網友交往。
(七)「自我發展狀況」:是指青少年的行為符合社會規範的程度與自我調適的程度。分為六類,其中僅第二類是正向敘述,故該類分數愈高代表正當休閒行為愈多。其他五類則為負向敘述,分數愈高表示該方面的自我發展愈差。
1 偏差行為:意指青少年所從事之行為已為社會規範所不能接受,但尚未構成犯罪的行為。共有六題,包括深夜不歸、蹺課、飆車、超過夜間11點仍留在網咖、抽煙、喝酒」。
2 正當休閒:意指受試者的生活作息正常性、及從事與自己興趣有關的動靜態活動的頻率。共有六題,其中負向題二題是「熬夜、三餐飲食不規律」,正向題四題是「去郊外走走、做喜歡的運動、參加文化活動、做有興趣的靜態活動(如聽音樂、下棋、看電視)」。
3 人際適應問題:有七題,包括「不喜歡學校的老師、覺得同學似乎不喜歡與我在一起、與同學處得不好、與他人相處時,容易緊張、不喜歡和任何人講話、不喜歡家裡的氣氛、不喜歡和家人聊天」。
4 學業適應問題:有九題,包括「上課遲到、唸書時不專心、唸書時的效率很差、成績不理想、討厭待在學校、上課打瞌睡、上課提不起勁、作業遲交、考試前無法做好充分的準備」。
5 自我適應問題:有六題,包括「覺得心浮氣燥、想法較悲觀、覺得不快樂、自卑、知道如何抒解壓力、容易緊張」。
6 網路成癮:有二十題,包括:1.覺得「少了網路,人生是黑白的」、2.不玩網路就會全身不對勁、3.如果沒上網就會心情不好、4.回到家所做的第一件事是上網、5.滿腦子都是與網路有關的內容,即使下線後仍然念念不忘、6.需要愈長的上網時間,才能得到滿足、7.上網時間超過預期、8.無法控制自己不上網、9.只喜歡跟網友聊天、10.覺得網友比現實中的朋友可愛多了、11.選墿把時間花在網路上而不想與他人出去走走、12.別人會抱怨您上網的時間太多、13.曾向別人隱瞞自己上網所做的事情、14.曾向別人隱瞞自己的上網時數、15.藉上網來逃避無聊、罪惡、焦慮、憂鬱等情緒問題、16.因為上網而誤了吃飯時間甚至不吃、17.利用該睡覺的時間上網、18.即使花費很多仍持續上網、19.即使危及重要人際關係仍持續上網、20.即使影響課業仍持續上網。
四. 抽樣方法:以高雄市在學之國中及高中學生為母群體,採用兩階段不同的抽樣方法以取得樣本。首先,研究者先以立意取樣(purpose sampling)的方法選定二所國中及三所高中職學校。因為研究者認為,受網路影響較大者仍以都市化程度較高之地區為多,為提高這群學生的受試機率,同時兼顧高雄市不同的地理區域,故依市區的北中南三部份選擇學校。再以年級為依據做配額取樣(quota sampling),包含國一至高二共五個年級,每年級抽取5班,預計選取75班。
五. 施測過程:是以班級為單位進行集體施測。由各班導師或本研究之三位大四學生前往各班教室說明及施測。一場次所需時間約為十至二十分鐘。
六. 統計推論:採取事後回溯研究設計,將所得到的資料以社會科學統計軟體(SPSS8.01中文版)進行統計分析及推論。
肆、 結果分析
一、樣本描述
從高雄市五所學校所蒐集而來的資料,國中部份包括三民區之三民國中及新興區之新興國中,高中部份包括三民區的立志中學、前鎮區的中正高工、小港區的小港高中,其地理範圍大略含括高雄市的北中南三部份。
年級部份;三民國中與新興國中之三個年級皆有受測,小港高中僅高一、高二受測,中正高工與立志中學則只有高二部份受測。因施測期間在五月底,此時適逢三年級學生已停課而不便施測,故本研究沒有高三的樣本。合計測得六十班。有效樣本約2113人。男生有1228人佔58%,女生881人佔41.6%。身高平均164.60公分,標準差為8.85,體重平均57.6公斤,標準差為13.61。
二、上網行為
(一) 「網齡」最多的依序是2年(25.6%),3年(23.7%),1年(18.2%) ,4年(14.6%),5年(8.4%)。平均數2.727,標準差1.58。
(二) 「平常上網的時段」以假日的69.8%最多,其次是週一至週五20:00-00:00的15.4%,而在週一至週五00:00-04:00者也有2.1%,週一至週五04:00-08:00也有1.7%。
(三) 「家人規定上網的時段」中,令人訝異的是「沒規定者」佔74.4%為最多,其次是規定在「假日」上網者佔20.6%,週一至週五20:00-00:00的也有2.0%。
(四) 平均一週上網的時數以5小時以下的66.7%最多,5-10小時者佔15.4%,10-15小時者佔5.9%,15小時以上者佔9.5%。
(五) 父母規定一週上網的最長時數除了沒規定者佔72.3%以外,依次是5小時以下(20.8%),5-10小時(4.7%),10-15小時(1.4%),15小時以上(0.8%)。
(六) 家人平均一週陪伴上網的時間,,以沒有的最多,佔84.8%,0-1小時者佔8.5%,1-3小時者佔3.8%,3-6小時者佔1.4%,6小時以上者佔1.4%。
(七) 家中常使用之電腦之擺設地點 ,以客廳或書房者最多佔40.2%,父母房間者佔6.8%,兄弟姊妹房間者佔12.4%,自己房間者佔28.2%,家中沒有電腦者佔12.4%。
(八) 最常上網的地點,以在家中者最多佔62.9%,網路咖啡店或其他商店者佔24%,學校者佔10.5%,朋友家中者佔2.6%。
(九) 一個禮拜去網路咖啡店的次數,沒有者佔56.3%,1-2次者佔30%,3-4次者佔7.7%,5次或5次以上者佔6.1%。
(十) 平均每次待在網路咖啡店的時數,沒去過者佔42%,5小時以下者佔48.5%,5-10小時者佔7.77%,10小時以上者佔1.8%。
(十一) 最喜歡和誰一起上網,以獨自一個者最多佔50.5%,和母親者佔0.4%,和兄弟姊妹者佔0.7%,和校內同學者佔32.6%,和校外朋友者佔9.5%。
(十二) 在家中誰最常陪伴上網,沒有者佔64.1%,父者佔1.0%,母者佔1.8%,兄弟者佔14.0%,姊妹者佔11.1%,朋友者佔8.0%。
(十三) 通常一同上網的人數以獨自者最多佔53.6%,1人者佔11.2%,2人者佔14.2%,3人或3人以上者佔21.1%。
三、上網動機
受試者在什麼情況下會想上網? 0代表「沒有」、1代表「偶爾如此」、2代表「常常如此」、3代表「總是如此」。按照平均數排列。由上網動機的平均數排行表(表一)顯示,為了休閒或找資料是首要的動機,其次是因為無聊、寫作業、想找人聊天,想交朋友等。而平均數較低的大多是情感取向較高的動機,包括心情不好、有壓力的時候、想逃離這世界、滿足性需求、想獲得愛情等,而想要透過上網買賣東西的人則是非常少的。
表一 上網動機的平均數排行表
平均數/標準差/有效樣本 |
1. 為了休閒………………………………………1.97 0.95 2102 |
2. 為了找資料……………………………………1.67 0.97 2100 |
3. 無聊……………………………………………1.60 0.96 2120 |
4. 為了寫作業……………………………………1.46 1.00 2100 |
5. 想找人聊天……………………………………1.03 1.04 2102 |
6. 想交朋友………………………………………0.87 0.01 2098 |
7. 心情不好………………………………………0.87 0.91 2079 |
8. 有壓力的時候…………………………………0.84 0.97 2096 |
9. 想逃離這世界…………………………………0.51 0.90 2099 |
10. 滿足性需求…………………………………0.44 0.82 2096 |
11. 想獲得愛情…………………………………0.37 0.74 2096 |
12. 買賣東西……………………………………0.27 0.67 2101 |
四、上網內容
上網瀏覽各種內容的行為平均數,按照分數高低排列。由表二、上網內容的平均數排行表顯示,「沒固定的,隨便看」,是大多數青少年上網時的瀏灠型態,而非固定於某種型式。其次則依序是電子郵件E-mail、瀏覽一般圖文WWW、玩網路連線遊戲、下載軟體FTP、新聞資訊、聊天室Chat、電子佈告欄BBS、一對一聊天Talk、和認識的朋友在網路上聊天ICQ、瀏覽色情圖片或文學WWW等。而使用網路視訊會議、網路電話、及網路購物者則仍在少數。
表二 上網內容的平均數排行表
平均數/標準差/有效樣本 |
1. 沒固定的,隨便看……………………………1.73 1.06 2102 |
2. 電子郵件E-mail………………………………1.53 1.18 2097 |
3. 瀏覽一般圖文WWW…………………………1.46 1.04 2096 |
4. 玩網路連線遊戲………………………………1.39 1.22 2091 |
5. 下載軟體FTP…………………………………0.91 1.00 2102 |
6. 新聞資訊………………………………………0.91 0.95 2097 |
7. 聊天室Chat……………………………………0.80 1.00 2099 |
8. 電子佈告欄BBS………………………………0.70 0.49 2097 |
9. 一對一聊天Talk………………………………0.68 0.93 2099 |
10. 和認識的朋友在網路上聊天ICQ……………0.60 0.93 2099 |
11. 瀏覽色情圖片或文學WWW…………………0.43 0.72 2097 |
12. 網路視訊會議Netmeeting……………………0.22 0.55 2096 |
13. 網路電話I-Phone ……………………………0.20 0.57 2096 |
14. 網路購物………………………………………0.20 0.55 2101 |
五、網路人際交往行為
表三、網路人際交往行為的平均數排行表中,為「交往朋友」,為「交往性愛」, 6至17題為「交往買賣」。結果顯示,代表「交往朋友」的1至9題之平均數普遍較高,其中打屁聊天及認識異性朋友更是較多人有的情形,但借錢或物品給網友則不常見。代表「交往性愛」的10至15題則略低分,平均數約在0.06至0.15之間。代表「交往買賣」的16至17題則最少人有此行為。
表三 網路人際交往行為的平均數排行表
平均數/標準差/有效樣本 |
1. 從網路認識同性朋友…………………………………0.62 0.85 2097 |
2. 從網路認識異性朋友…………………………………0.86 1.02 2101 |
3. 打屁聊天………………………………………………1.09 1.10 2100 |
4. 談心事…………………………………………………0.59 0.88 2100 |
5. 和網友相約見面………………………………………0.30 0.67 2099 |
6. 尋求網友的幫忙………………………………………0.25 0.61 2100 |
7. 借錢或物品給網友……………………………………0.06 0.31 2098 |
8. 幫助網友………………………………………………0.26 0.60 2098 |
9. 和網友一起出遊或玩樂………………………………0.23 0.61 2101 |
10. 和網友成為男女朋友的關係………………………0.15 0.54 2098 |
11. 和網友牽手…………………………………………0.11 0.46 2099 |
12. 和網友接吻…………………………………………0.08 0.42 2101 |
13. 和網友愛撫…………………………………………0.07 0.40 2100 |
14. 和網友性交…………………………………………0.07 0.40 2099 |
15. 和網友發生性交易…………………………………0.06 0.57 2100 |
16. 和網友買賣合法物品………………………………0.08 0.38 2100 |
17. 和網友買賣非法物品………………………………0.04 0.31 2101 |
六、性別與各依變項的關係
(一) 以獨立樣本T檢定的結果發現,整體來看,男生比女生有更多的上網行為,包括上網時數、規定時數、網咖次數、一起上網的人數等。可見,男生不僅在實際上網的時間比女生為多以外,青少年的家長對於男生從事上網行為的規定時數也是較寬的。上網咖的次數雖然男比女多,但停留在網咖的時數卻沒有差異。男生比女生更常有多人一起上網的行為。
(二) 性別與上網時段的卡方檢定發現,男女生的上網時段有顯著差異(p=.000)。整體說來,男生的全部上網人數比女生多。由次數分配的交叉表也得知,男女生皆有較多人是在假日上網,平常時段則以晚上八點至十二點較多。
(三) 性別在被父母規定的上網時段上沒有顯著差異。男女生亦皆以「沒規定上網時段」最多,其次是「假日」時段。
(四) 男女生在最常上網的地點上有顯著差異(p=.000)。男生最常在家中和網咖,女生則最常在家中和學校。
(五) 男女生在最常一起陪伴上網的人選上也有顯著差異(p=.000)。除了常獨自上網的人以外,陪伴者皆以校內同學最多,校外朋友次之。
(六) 男女生在家中最常陪伴上網的人選上有顯著差異(p=.000)。除了「沒有陪伴者」的青少年以外,男生喜歡找兄弟一起上網,女生喜歡找姐妹,可見男女生皆較常和自己同性別的兄弟姐妹一起上網。而青少年會和父親或母親一起上網者皆屬於極少數。
(七) 男女生在「上網動機」方面有顯著差異的變項有:休閒動機、工具動機、情緒動機、性愛動機、買賣動機。在社交動機上則未達顯著差異。
(八) 男女生在「網路人際」交往方面有顯著差異的變項有:交往性愛、交往買賣。未達顯著差異的變項有:交往朋友。
(九) 男女生在「自我發展狀況」方面達顯著差異的變項有:偏差行為、學業適應、人際適應、自我適應、網路成癮,而正當休閒行為則未達顯著差異。
綜合上述結果,男女生在上網的陪伴者上偏好不同,但都較喜歡和同性的同儕一起上網,也都幾乎很少和父母親一起上網。或許因為代間差異,拉大了彼此在從事各種活動上的距離,但也可能更因此容易有問題而沒有開放的溝通管道。而家中最常由母親陪伴上網者,其工具動機較「朋友」組強,家庭溝通次數較「沒有」及「朋友」組多,正當休閒行為亦較「沒有」組及「朋友」為多。
喜歡和「校外朋友」上網的人可能是問題最多的一組。其工具動機弱,社交動機強,情緒、性愛和買賣動機皆較強,與網友的交往朋友行為是最高的,家庭溝通方面大部份都低於其他組,偏差行為顯著地也較多,做正當休閒行為的次數是最少的,在學業、人際與網路成癮等方面也都有較嚴重的問題。
與近年來頻傳的幾則網友犯罪的社會新聞連結,似乎青少年與校外朋友的聚集似乎沒什麼好事,或者說很容易被帶著做壞事且自己也樂此不疲。慘的是其家庭溝通又是最少的,失去家庭對他的關愛和情感的維繫,這個人就像斷了線的風箏,也許就這麼一去不回了,是故,當青少年常和校外朋友一起上網時,其相關的發展與適應不良可能也是接踵而來的。如果可在其網路交友上作一些篩選與關心,當比較不會受到網路的傷害。
七、不同居住狀況在各依變項上的差異顯著性考驗
利用單因子變異數分析(F-test)與Scheffe法事後檢定變項關係結果如下:
(一) 與不同的人共同居住的青少年,其在工具動機、情緒動機、交往朋友、交往買賣、家庭溝通、正當休閒、學業適應、人際適應、自我適應等方面有顯著差異。
(二) 但以Scheffe法所做的事後檢定中發現,不同「居住狀況」的青少年之間,其依變項的組間平均差異量皆未達顯著水準。
八、父親職業在上網動機、網路人際、家庭溝通、自我發展狀況
父親職業不同的青少年,其依變項之組間平均差異達顯著水準者有下列變項:
(一)在上網動機方面有:工具動機、性愛動機、買賣動機
(二)在網路人際方面有:交往朋友、交往性愛、交往買賣
(三)在家庭溝通方面達顯著差異
(四)在自我發展狀況方面有:偏差行為、正當休閒、學業適應、人際適應、自我適應,而網路成癮則未達顯著差異。
以Scheffe法所做的事後檢定中發現,「父親職業」不同者,其依變項的組間平均差異量均未達顯著水準。
九、母親職業在上網動機、網路人際、家庭溝通、自我發展狀況的差異顯著性考驗
母親職業不同的青少年,其依變項之平均差異達顯著水準者有下列變項,再以Scheffe法事後檢定有達顯著水準者亦列之於後:
(一)在上網動機方面:「母親職業」不同的青少年之間,其休閒動機、工具動機有差異。在工具動機的事後比較中,母職是「軍人」的青少年大於母職是「無業」的青少年。
(二)在網路人際方面:交往性愛、交往買賣有差異。「交往性愛」的事後比較中,母親為軍人者,其青少年在「交往性愛」的行為平均數顯著地大於母親為其他行業者(除農業以外)。而母親為農人者,其青少年在「交往性愛」的行為平均數顯著地大於母親為其他行業者(除軍人以外)。在「交往買賣」的部份,母親為軍人者,其青少年在「交往買賣」的行為平均數亦顯著地大於母親為其他行業者(除農業以外)
(三)在家庭溝通方面有差異。
(四)在自我發展狀況方面:偏差行為、學業適應有差異。事後檢定未達顯著水準。
一般父母親總認為自己對電腦不懂,於是不敢過問小孩在電腦前所做的事,但此處證明,父母的學歷與網路成癮無關。意即,父母親不應以「沒讀過書」或「不懂電腦」作為不過問子女行為的理由。但相對的也發現,父母的學歷愈高,子女從事正當休閒行為的情形也是愈高的。這對於學歷不高的父母來說也未嘗不是一種警訊,要多多鼓勵自己的子女去發展自己興趣,並從事有關的動態與靜態活動,也許也能在學業適應上有加乘的效果。
十、青少年人口變項與上網動機、網路人際交往的關係
由於表四的變項間關係頗多,無法一一說明,故僅就其中幾個相關係數加以分析,其餘數據則供參考。
(一)人口變項中,身高、體重及年級等變項有類似的相關性存在。顯示個人的生理成熟程度愈高,其對網路的動機與人際交往程度也愈高。一般說來,會在網路涉入較多的人,其三餐作息也許容易有不正常的情形,加上不愛做戶外運動的情況下,體重或許較重,並進而循環地影響其再一次做體適能活動的意願。但研究者再一次以簡單的(身高─體重)的公式得到一「身材胖瘦指數」,再與其他依變項做直線性的相關分析時,其相關並未顯著。故此,研究者猜測或許「過胖者」或「過瘦者」才是值得注意的人口,而不是以直線性的關係來思考。因為上網時間長者通常不是廢寢忘食,就是過了三餐的正常時段才來補吃,而前者正好容易瘦,後者容易導致肥胖。
(二)很特別的是,生病次數多者其交往性愛與交往買賣的行為也愈多。或許網路中的性愛與買賣比起現實生活中的還要容易取得,因此讓生病次數多者更容易投入這種行為。
(三)父母親的教育程度都與青少年的工具動機呈正相關。亦即父母親的教育程度愈高者,青少年也較會有上網尋找資訊或作作業等動機。這樣的青少年也較能夠正面地運用網路資訊傳遞的便利性。
(四)家庭經濟愈好者,從事正當休閒行為的次數愈少,學業、人際及自我適應也差,但與偏差行為、網路成癮程度無關。而青少年一週零用錢愈多,其上網動機愈強,與工具動機則無關。其在網路人際交往各方面的次數皆愈多。其偏差行為愈多、學業適應愈差、網路成癮愈嚴重。
金錢的多少在此也與青少年的行為產生了一些關聯。整體看來,家庭經濟好的青少年反而在其學業上、人際上或自我的適應上有不良的情形。而青少年個人所擁有的金錢愈多者則明顯的會喜歡上網交朋友,這可能與其是否擁有電腦與上網的設備有關。但令人憂心的是其在各方面的適應也不好,可見,擁有愈多錢對現代的大多數青少年而言可能不是一件好事。這一點頗值得家長警惕,尤其有些家長以工作繁忙或不善溝通為由,僅以金錢作為與子女溝通的唯一管道,以為這樣就算對子女的照顧,卻不知這種方法反而害了這些青少年。
表四 青少年人口變項與上網動機、網路人際交往的Pearson相關係數一覽表N>2019
Pearson相關係數/ 顯著性 | 身高 | 體重 | 生病次數 | 體力 | 年級 | 家庭經濟 | 父親教育 | 母親教育 | 一週零用 |
休閒動機 | .077** .000 | .045* .041 | -.007 .736 | .017 .439 | -.003 .900 | -.068** .002 | .032 .151 | .048* .028 | .117** .000 |
工具動機 | -.072 .001 | -.075** .001 | -.002 .910 | .006 .781 | .013 .561 | -.092** .000 | .170** .000 | .106** .000 | -.039 .073 |
社交動機 | -.006 .786 | .004** .853 | .014 .535 | .072** .001 | .021 .337 | -.027 .222 | -.050* .023 | -.034 .121 | .143** .000 |
情緒動機 | .013 .558 | .004 .864 | .010 .639 | -.037 .090 | .007 .738 | -.026 .241 | .027 .214 | .046* .035 | .111** .000 |
性愛動機 | .131** .000 | .076** .001 | -.016 .470 | .084** .000 | .066** .003 | -.036 .105 | -.016 .469 | -.034 .118 | .110** .000 |
買賣動機 | .048* .030 | .046* .038 | .034 .121 | .024 .275 | -.032 .145 | -.017 .450 | -.010 .661 | -.023 .299 | .076** .001 |
交往朋友 | .060** .007 | .043 .055 | .030 .173 | .029 .188 | .135** .000 | -.034 .126 | .006 .797 | .001 .981 | .182** .000 |
交往性愛 | .143** .000 | .106** .000 | .049* .026 | .037 .090 | .114** .000 | -.053* .016 | -.004 .857 | -.022 .324 | .152** .000 |
交往買賣 | .137** .000 | .125** .000 | .048* .029 | -.018 .416 | .117** .000 | .005 .833 | -.001 .970 | -.010 .637 | .091** .000 |
** p<0.01時 * p<0.05
十一、 上網地點與上網動機:常從「家中」上網路的青少年,其休閒動機與工具動機較強。其「交往朋友」的行為高於「學校」,而亞於「網咖」。在家庭溝通的次數上則高於「網咖」與「學校」組。其偏差行為也較「網咖」者少。其正當休閒行為比「網咖」者多。學業適應與人際適皆較無問題,網路成癮的情形也沒「網咖」組那麼嚴重。
十二、 每週上網咖的次數與上網動機各方面,只有和工具動機是呈現負相關,與休閒動機、社交動機、情緒動機、性愛動機、買賣動機等則皆為高度正相關。由此推論,愈常在網咖上網者,愈不可能是為了找資料或作作業而去。
十三、 每週上網咖的次數愈多者其偏差行為愈多,從事正當休閒的行為愈少,學業適應、人際適應與網路成癮等問題愈嚴重,與自我適應則無關。
由十一至十三得知,常從「家中」上網路的青少年與常從「網路咖啡店或其他商店」上網的人在各方面的發展與適應行為上是兩大極端。常從「網路咖啡店或其他商店」上網的青少年可以說是高危險群。其到網咖去最不可能的原因就是為了找資料或寫作業,而其他方面的動機則都很強,可以說對於網路所能提供的已有相當的依賴性。而觀其網路成癮等問題也確實是愈嚴重的。
網咖一族其正當休閒行為較「家中」組的少,學業適應不良亦是最多的,人際適應不良與網路成癮情形也普偏比較嚴重,是頗值得關照的一群。故若說「網咖是犯罪的溫床」,這些網咖可能也無法完全撇清關係。但究竟是網咖帶壞了這一群青少年,還是這反而是這群適應不良的青少年尋找到的避風港,其中仍有許多相互作用的因素,例如網咖所提供的遊戲內容、氣氛、或是青少年本身對行為的自制能力都可能是原因,仍有待進一步的研究。
十四、 平均每週上網的時數與上網動機各方面皆有顯著相關,且相關係數皆偏高。上網時數僅與工具動機呈負相關,其餘皆為正相關。平均每週上網的時數與正當休閒呈負相關。與偏差行為、學業適應不良、人際適應不良、網路成癮等呈正相關。
上網時間的長久為一相當重要之變項,上網的時數愈久,做正當休閒的次數愈少,且會有愈多的偏差行為與適應不良。青少年接觸網路愈久,愈容易被網路所吸引,進而沈迷且放下人生中該進行的重要任務。故若能針對上網時數以各種方式加以控制,相信對青少年的身心發展會是一大助益。
十五、 上網動機與自我發展狀況
從表五看出,各類型的上網動機與自我發展狀況大多呈現顯著的相關性。一般說來,除了工具性動機以外的各類型上網動機愈強時,青少年的各種適應不良的情形皆愈多。很明顯的,工具性動機對於青少年的自我發展狀況來說,可能是最能保證其自我能夠健全發展的重要因素。據此而論,若要協助改善青少年從網路所接受到的影響,以工具性動機上網或許是最值得鼓勵與提倡的。
表五 上網動機與自我發展狀況的相關係數一覽表 N>2037
Pearson相關係數 顯著性 | 休閒動機 | 工具動機 | 社交動機 | 情緒動機 | 性愛動機 | 買賣動機 |
偏差行為 | .069** .002 | -.185** .000 | .299** .000 | .149** .000 | .321** .000 | .220** .000 |
正當休閒 | .079** .000 | .248** .000 | -.051* .021 | -.025 .257 | -.017 .440 | .013 .562 |
學業適應不良 | .192** .000 | -.173** .000 | .290** .000 | .280** .000 | .226** .000 | .153** .000 |
人際適應不良 | .122** .000 | -.093** .000 | .196** .000 | .304** .000 | .197** .000 | .136** .000 |
自我適應不良 | .057* .010 | .008 .711 | .138** .000 | .272** .000 | .127** .000 | .076** .001 |
網路成癮 | .346** .000 | -.134** .000 | .417** .000 | .438** .000 | .351** .000 | .221** .000 |
** p<0.01時 * p<0.05
十六、 網路人際交往、家庭溝通與自我發展狀況
從表六可看出,青少年的網路人際交往行為與自我發展狀況中的各類別幾乎都有顯著相關。意味著網路上的人際交往行為幾乎都不利於青少年的自我發展,不管是屬於交往朋友、交往性愛、或是交往買賣的類型。
令人意外的是,家庭溝通次數愈多者,其自我發展狀況多半愈不好。推測其原因可能是在青少年出現各種適應不良的問題時,其家長也已做了較多的關心和討論,只可惜其溝通效果可能多半不佳,以致於這一群青少年的自我發展狀況仍然維持在較差的狀態。
表六 網路人際交往、家庭溝通與自我發展狀況的相關係數一覽表N>2033
Pearson相關係數 顯著性 | 交往朋友 | 交往性愛 | 交往買賣 | 家庭溝通 |
偏差行為 | .394** .000 | .605** .000 | .347** .000 | .032 .149 |
正當休閒 | -.092** .000 | -.142** .000 | -.119** .000 | .229** .000 |
學業適應不良 | .303** .000 | .211** .000 | .123** .000 | .081** .000 |
人際適應不良 | .253** .000 | .201** .000 | .110** .000 | .064** .004 |
自我適應不良 | .127** .000 | .089** .000 | .040 .066 | .081** .000 |
網路成癮 | .523** .000 | .285** .000 | .211** .000 | .249** .000 |
** p<0.01時 * p<0.05
十七、 網路成癮與自我發展狀況的關係
由表七可知,網路成癮程度愈嚴重的青少年,其偏差行為愈多,從事正當休閒的行為愈少,學業、人際與自我適應上的不良情形皆愈多。此一結果與其他研究中對於網路成癮所帶來的影響結果大致相符。
表七 自我發展狀況與網路成癮與的相關係數一覽表N>2032
Pearson相關係數 顯著性 | 偏差行為 | 正當休閒 | 學業適應不良 | 人際適應不良 | 自我適應不良 |
網路成癮 | .331** .000 | -.192** .000 | .424** .000 | .373** .000 | .262** .000 |
** p<0.01時 * p<0.05
十八、 網路成癮的預測模式
為了預測一個青少年的網路成癮是由那些因素所造成,本研究乃藉由逐步迴歸分析模式,將研究中可能的變項納入並逐步篩選出相關性較弱的變項之後,最後得出八個預測變項的預測模式,以預測一個青少年的網路成癮程度,其解釋力(調過後的R平方)為52.4%。此八個預測變項依其重要性依序為:1.交往朋友,2.上網時數,3.學業適應不良,4.情緒動機,5.網咖次數,6.人際適應不良,7.家庭溝通次數,8.正當休閒。
換句話說,當一個青少年有愈來愈多網路上的朋友,並且花在上網的時間愈來愈多,其學業成績開始下滑,上網談心的慾望增加,再加上泡網咖的次數增加的話,這五個指標在解釋青少年有網路成癮的可能性就已經有大約五成(49.1%),而如果加上人際適應變差,家庭溝通減少,從事正當休閒的行為減少時,其成癮的可能性也將更為提高。這樣的一組指標形成一個工作架構,可以讓實務工作者在接觸青少年網路成癮問題時做為協助的依循方向。
表八 網路成癮的迴歸分析預測模式摘要
伍、 建議
本研究不僅可釐清一些網路與青少年行為之間的關係,更可以提供給青少年及其週遭人作為協助的參考。例如,從青少年人口變項與其他變項的相關性,可協助實務工作者較容易找出高危險群青少年。故綜合前述研究結果,為了健全青少年自我之身心發展,避免其在此網路盛行之環境下受到危害,本研究提供建議如下:
一、對青少年
(一)對上網行為的規範與選擇
1. 上網的時數及時段應自行規範:上網時間太久,或是利用凌晨時段上網都是直接影響身體健康的行為,並間接影響到少年在各方面的自我發展。因此,青少年如能利用事前訂好的規則、控制時間的軟體、甚至是請別人提醒等,都會有助於減少網路對自己的傷害。
2. 上網地點應以家中為優先選擇:與網咖有關的變項都顯示出,參與其中愈多,對青少年的自我發展愈不利。而若從家中上網,則多少有受到家人的約束或協助,而能減少其弊端。
(二)應加強工具性的上網動機,並確定要上網的內容再上網
由本研究得知,工具性的上網動機最有利於其自我發展狀況,且大多數青少年的「上網內容」並沒有特別限定在某一類,故青少年要先學會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否則一上了這個網路的萬千世界,很容易迷失在網路上而不知何去何從,最後就流連於縱慾享樂而忽略了現實生活的要求。
(三)網路人際交往的各類型行為皆不值得鼓勵
由於這些交往行為幾乎都不利於青少年的自我發展狀況,故青少年在與網友交往的心態上應該減少包括交往朋友、交往性愛、或是交往買賣類型的交往行為。但這似與前述可把網友當作疏解心事的功能矛盾,也許這種情形仍然可在少數人身上存在,但本研究量化的統計結果卻無法支持此一論點。
二、對青少年的家長
(一)經濟狀況好的家庭應特別注意家中的青少年
本研究結果顯示,家庭經濟好的或者個人所擁有的金錢愈多的青少年,其在各方面的適應也不好,故一方面建議家長不應提供青少年過多的零用錢,另一方面也應協助培養青少年更積極正向的運用這些錢。
(二)應主動關心甚至積極介入青少年的上網行為
包括與子女討論上網時間與時段的規範訂定;選擇上網地點時應仍以家中為優先;如果真的要上網咖,也應該得到家長的檢查核可,例如由家長與青少年共同查訪某一家網路咖啡店,檢查其設備、氣氛及出入的人是否太複雜,與業者留下連繫方式以便不時之需,並事前約定其應遵守的行為,事後亦須嚴格把關,否則恐怕上網的心會如脫韁的野馬一般─易放難收,同時也可避免網咖一直被貼上不好的標籤。
(三)引導青少年多一些工具性的上網動機,其他類的動機則盡量以真實生活中的互動來滿足
家長並可配合上網內容的篩選,以延伸青少年生活中的興趣,例如從網路中尋找到相關的資訊或志同道合的伙伴。如此一來,網路除了可拓寬個人的生活圈與見識之外,對成長中的青少年也扮演著良師益友的角色。
(四)盡量減少青少年的網路人際交往
畢竟處在懵懵懂懂的青少年對於外在誘惑特別容易心動,卻又未能完全洞悉潛藏的危機,故如果青少年本身無法完全避免投入這一類的行為,則家長有必要採取更強力的干預措施,以避免遭到有心人士所害。
(五)家長應尋求更有效的溝通方法,而非溝通次數的增加
由於本研究中的青少年家庭溝通次數愈多者,其自我發展狀況反而愈不好。可見在網路與電腦這些話題上,家長所做的關心和討論已讓青少年感受到相當頻繁的程度,但或許是欠缺溝通方法的改進,以致效果不彰。建議不妨配合青少年不喜歡聽人嘮叨的特性,盡量採用更短捷有力的溝通方式,相信更可讓親子雙贏。Suler(1998)也指出,父母對於青少年的上網行為,不是單單的監督管理以避免麻煩;電腦和網路也可以成為親子之間一同玩樂、彼此更加瞭解的管道。
三、對青少年福利機構與實務工作者
(一)由青少年福利服務機構或學校電腦教室提供電腦網路遊戲服務
如同台北市政府所成立的「官方網咖」,至少是一個可以讓青少年較不會受到網咖不良影響的地方。而且可由社福機構來提供並加以管理,也許可以舒緩”凌晨一族”的產生,並且協助掌控青少年的上網時段。但實際上,以研究者對一些縣市青少年福利服務中心的了解,僅少數能跟上這個時代的潮流,多數還只是提供電腦單機版的遊戲,很少能提供較熱門的網路連線遊戲,其對青少年追求時髦的需求可說仍是緩不濟急。
另外,教育部亦曾考慮讓國中小延長電腦教室開放時間,在校園中成立「網咖」(聯合報,2001.7.12),而如果能設計好相關的配套措施,則亦不失為一個可行的方向。
(二)讓更多機構在其服務方式中設置以網路提供諮商輔導或談心的管道
這不僅能快速而有效的服務這些青少年族群,並且能迎合某些偏好用網路談心的案主,以正確疏導青少年上網的情緒性動機與社交動機。研究者在高雄諮商輔導中心─「張老師」服務時所建立的「電子諮商服務系統」,早在民國八十五年即開始試辦(彭武德,1997),其在網路上所服務的年度個案總量在九十年時也已突破三千件,其對青少年提供的談心管道與疏解壓力的功能實不可小覷。
(三)對網咖相關業者的管理法令之修訂是一大努力方向
從本研究結果顯示,網咖與青少年的偏差行為或各方面的適應不良都脫不了關係,如何提出一套辦法以管理日趨盛行的網咖,避免其成為青少年發展之殺手,相信會是當務之急。例如「電子遊藝場業輔導管理規則」第八條:「電子遊藝場業之營業場所,應距離學校、醫院五十公尺以上。」此點雖有其美意,但卻未能真正解決網路與青少年之間的糾結。從本研究的結果看來,也許限制青少年上網咖的時數,或限制上網的時段反而會更有效果。例如,研究者曾看到網咖業者的促銷手法中有以8小時或12小時為單位的,如此長的上網時間其實就不應該提供給18歲以下的少年使用。
(四)從網路成癮的預測因素思考防治的方向
主要可供參考的前五名預測因素包括;1.網路人際交往的「交往朋友」行為愈多、2.上網的時間愈多、3.學業適應愈差、4.上網的情緒動機愈多、5.泡網咖的次數愈多等。而這些因素仍有賴平常對青少年的觀察與關心,才能建立當事人平常的行為基準,等到青少年在這些方面的症狀出現時,父母或實務工作者方可敏銳地覺察到,避免拖到太嚴重而難以處理。而且必須考慮到,原先青少年的上網動機與所得到的需求滿足已經成為其重要的生活方式,如要引導到其他方式應先行探討其生活目標為何,配合持續的增強機制,而非一味防堵,則必能使這些青少年回歸正途。如此,家長或許會發現,原本令人擔憂的網路世界,反而變成促使青少年正向發展的媒介。
陸、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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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tudy on Surfing the Internet and Behaviors of Adolescents
Peng, Wu-Der
Abstracts
The purpose of this research is to explore that, under the environment of prevalence of the Internet, whether the adolescents had been hurt after they have interacted with the Internet on self-development? If so, which factors should we notice to prevent and to cure from it? So, the research was held in May 2001, using the post-hoc research design, aiming at the junior and senior high school, sampling on purpose for total 2113 students to be surveyed in class.
The research framework was designed according to the “person in situation” concept to discuss the interrelationships among these variables, which contained with four categories. The first was the adolescent’s demographic variables: as the independent variables in this research, including their height, weight, times of having been sick, physical strength, grade, sex. The second was the family environment of the adolescents, including their family economic situation, parents’ highest degree and occupations, and the communication between parent and child. The third was the adolescents’ coping style to their environment as the intermediate variables, including the motives to surf the Internet, the behaviors on surfing the Internet, the browsing contents when surf the Internet, and having interpersonal contact on the Internet. The last was the consequences after the adolescents have interacted with the Internet, namely their self-development, as the dependent variables, including the adolescents’ deviant behavior, normal recreational behavior, interpersonal adaptive problem, school adaptive problem, self adaptive problem, addiction on surfing the Internet.
On the other hand, the researcher recruited eight variables, which were most relating with the addiction on surfing the Internet to predict it. They are ranked as follows in according to the important degree of relationship they were: 1.having interpersonal contact of friendship on the Internet, 2.the hours of surfing the Internet, 3.school adaptive problem, 4.emotional motive to surf the Internet, 5.the frequency of being in the Internet Coffee Shop 6.interpersonal adaptive problem 7.the communication between parent and child, 8.normal recreational behavior. The power of explanation (adjusted R-square)is 52.4%。。
At last, the researcher also provides several suggestions to the adolescents, their family, and the adolescents’ related agencies and practice worker to reference.
Key words: adolescents, the communication between parent and child, the behavior of surfing Internet, interpersonal contact on the Internet, self-development, addiction on surfing Internet.